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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期间,某些对母体无危害的药物,对胎儿可产生毒性作用。但并非所有药物均对胎儿有显著危害,对胎儿有害的常用药物如下:
抗癌药物:可抑制生长旺盛胚胎组织,引起畸胎和死胎。
抗生素类:几乎所有抗生素都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。对胎儿与新生儿有害的抗生素很多。
四环素、土霉素与强力霉素抑制骨骼发育,乳齿黄染,可致先天性白内障、手指畸形。 链霉素、卡纳霉素与庆大霉素可致听觉障碍、泌尿系统畸形。 氯霉素可引起灰婴综合症、骨髓抑制、表现为白细胞减少或再生障碍性贫血。 磺胺类可致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、黄疸。
激素:早孕期服用大量避孕药可致多器官畸形及染色体畸变;孕酮类及雌激素均有致畸作用;肾上腺皮质激素可引起兔唇、腭裂等。
抗过敏药:扑尔敏、苯海拉明可致唇裂、腭裂、肢体缺损。
镇静类药物:苯妥英钠可引起唇裂、腭裂,骨骼、神经系统与消化系统畸形;眠尔通致发育迟缓、智力低下;利眠宁和安定,可致兔唇、新生儿斜视 和肌张力降低。
解热镇痛药:阿司匹林在早孕期服用可致腭裂。肾、心血管、神经系统畸形;消炎痛可引起动脉导管过早关闭。
降压利尿药:利血平可致胎儿心率减慢,胎儿窘迫,新生儿鼻塞、嗜睡;双氢克尿塞可致新生儿电解质紊乱、血小板减少。
口服降糖药:甲磺丁脲、氯磺丙脲可致多发性畸形。
维生素类:过量维生素A可致胎儿骨骼异常;过量维生素D可致新生儿血钙过高、智力障碍;过量维生素K3,可致胎儿和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