准备怀孕
怀孕期
产前产后
新生儿
婴儿
幼儿
  生长发育
  护理保健
  营养饮食
  教育
  心理
学龄前
儿童
 
 
你的血型
你配偶的血型
分娩期测试
 

您当前的位置:首 页 >> 育儿文库 >> 幼儿 >> 保健护理 >> 正文
 
什么情况下需用药物降温?
阳光叶子《育儿文库》 2007-2-8 17:01:38 来源:中国幼教网 编辑:巍巍

(1)发热过高(40℃以上),特别是小儿既往有高热惊厥史者,应及时给予退热药(体温38.5℃以上则可服用退热药)。

(2)经物理降温,体温仍高的患儿,可应用退热药。
(3)长期发热或高热不能得到满意控制,如急性血吸虫病、丝虫病、布氏杆菌病、结核病及癌性发热等可考虑应用解热药。
药物降温固然可达到快速有效的降温目的,但适应症掌握不好,药物应用不当也会带来严重后果,所以药物降温也不能盲目滥用。在下述情况下禁用或慎用退热药:
1、不满三个月的婴儿应慎用,以防大量出汗后引起虚脱。
2、有退热药过敏史者禁用。
3、胃溃疡患者应禁用水杨酸类退热药,以防并发消化道大出血。
 [关闭本页]
 
浙ICP备07014592号
公司介绍 | 客服中心 | 配送说明 | 诚聘英才 | 联系我们 | 友情链接 | 广告服务